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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无抵押贷款--真正的企业信用贷款
携手全球知名外资银行,隆重推出创新产品-中小企业无抵押贷款
信用贷款 无需抵押 10天放款

中小企业的知音
为广大中小企业精心打造的小额信用贷款产品,是目前市场上唯一一款无需抵押的创新型融资产品,针对年营业额RMB140万至4000万的中小企业,以满足其流动资金或一次性业务扩展的需要。

产品优势
无需抵押,真正信用——无需提供抵押品,省去产业估价、抵押登记费、公证费、评估费等。
金额高,年限长——贷款金额可达人民币五十万元,贷款年限可达24个月。
申请流程简易,审批速度较快——只需5个工作日获悉贷款审批结果。
建立银行信用,拓宽融资渠道——把握商机,无需为短缺流动资金而采取民间融资、朋友借贷等方式,获得安全、稳定的金融服务。
税收获利——使用企业名义贷款支付的利息将冲减税前利润,减少33%的企业所得税。

“中小企业无抵押小额贷款”每月等额还款匡算表
“中小企业无抵押小额贷款”采用了适合中小企业经营特点的按月还款方式,每月等额还款匡算表如下:

例如: 贵公司申请24个月无抵押贷款
(1)贷款10万元人民币: 每月等额还款额:4993元, 合计还款额:119832元,累计支付利息: 19832元
(2)贷款50万元人民币:每月等额还款额:24963元,合计还款额:599112元,累计支付利息: 99112元

备注:此表只表述了预期的交易,基于银行所公布的该产品利率所作的匡算。所述贷款的额度、期限与月还款额仅供客户作为参考。实际的贷款额度、利息、期限与月还款额可由银行酌情调整,并须以银行的最终确认书为准。

申请需满足条件:
1、申请企业为北京本地注册的中资私营企业,经营三年以上。
2、申请企业财务制度健全, 年营业额140万元人民币以上(企业需提供银行对帐单及相应税务证明)
3、持股15%以上的股东年龄在26—65周岁; 持股15%以上的股东须提供个人担保。
4、持股15%以上的股东一年内不可有超过30天以上的逾期记录。
5、暂不支持的行业:武器/国防/战争器械行业;赌博及不法生意;农林牧副渔业;采矿及采石业;严重影响环境问题的行业,如水、电、煤气等行业;建筑行业/房地产开发商;非营利组织;其他投机行业,如商品期货,股票中间商。

提供文件
1 申请表格(银行提供标准文本)
2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3 税务登记证正本
4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5 公司章程
6 公司最近验资报告
7 近六个月的银行对帐单复印件
8 近三年财务报表及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月报表
9 公司近六个月的税务单(例如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
10 公司出具的有关开户用途证明文件
11 公司每位拥有公司15%以上股份的股东身份证件/护照
12 股东会决议(银行提供标准文本)
13 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卡号、密码)

需要流动资金的朋友请与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初审相关材料合格后,会提交合作银行,5个工作日获悉贷款审批结果。欲祝广大合作企业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个人业务:信用贷款
一、信用贷款业务政策:
1、22岁以上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的公民;
2、借款人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开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无不良纪录;
3、借款人的贷款资金用途是合法、合理的消费行为,贷款发放20天后,借款人须将消费凭证报送我行。借款人的消费水平应与收入水平相匹配;
4、借款金额不高于人民币10万元(含);
5、目前我行重点营销的客户群体如下:
①我行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或其他类个人住房贷款客户
②我行公积金归集和公积金贷款客户
③还款记录良好的我行信用卡长期用户及我行乐当家理财卡客户
④总、分行公司业务部门认定的重点集团客户员工
⑤国家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⑥金融、律师、医生、教师、高科技技术等专业技术人员和公务人员
⑦行业前景看好、整体实力较强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企业、外资企业等机构的中高层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
⑧金融系统内中高层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
6、如下人群可根据情况享受人民币30万元贷款额度:
①国家及北京市各级政府机关副处级(含)以上公务员
②一类及一类高校正式任职副教授(含)以上教师
③三级甲等医院正式编制内主治医师(含)以上医务人员
④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副处级(含)以上干部
⑤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副处级(含)以上干部
⑥各大保险公司经理级或副处级(含)以上干部
⑦世界500强企业的中方经理级(含)以上管理人员
⑧总行及重点对公客户中的经理或副处级(含)以上管理人员
⑨AAA级企业中的经理或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

二、信用贷款业务所需提供的资信材料
1、借款人需提供的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实)
①身份证
②新式居民户口本
③婚姻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提供单身证明(有辖区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离异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
④收入证明:统一格式(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印章)
⑤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年检,并加盖公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⑥其他可补充资信、优先放款的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资格证书、银行存单、国债、保险单、自由车辆行驶证、其他房屋所有权证等)
2、借款人配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实)
①身份证
②户口本
收入证明:统一格式(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印章)

三、信用贷款业务流程图:
A.客户咨询、提交相关资料、公司初审→ B.递交银行初审→C.与客户确定贷款金额,鉴定各项贷款合同→ D.银行审批→E.银行经审核确认批贷→ F.银行放贷→ G.贷后服务及管理

个人业务: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贷款
1、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需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提交下列文件(一式三份,社保所、首创担保公司、市商业银行经办机构各一份)并保证其真实性:
(1)小额贷款担保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再就业优惠证》及复印件;
(4)参加创业培训机构举办的就业培训取得的相关证书及复印件;
(5)个体经营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6)申请人创业(贷款)项目可行性报告;
(7)申请人自有资金证明;
(8)拟提供的反担保措施;
(9)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财政贴息申请表;
(10)担保公司及银行经办机构需要的其他资料。

2.下岗失业人员创办小企业需向注册登记地社保所提交下列文件(一式三份,社保所、首创担保公司、市商业银行经办机构各一份)并保证其真实性:
(1)小额贷款担保申请书;
(2)合伙人或股东的《再就业优惠证》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或贷款卡查询结果复印件);
(6)注册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章程及合伙协议书复印件;
(8)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企业决定申请融资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
(12)企业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不低于创业人员50%的相关证明文件;
(13)当年(或近二年季、月)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4)企业一般情况及业务内容介绍;
(1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6)拟提供的反担保措施;
(17)担保公司及银行经办机构需要的其他资料。